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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

打工人必备知识点——关于劳动纠纷的法律常识

发布时间:2020-11-14   浏览次数:770

1、发生劳动纠纷,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吗?

答:不可以,需要先进行仲裁,对仲裁不服的才可以到法院诉讼。劳动仲裁是法院诉讼的前置条件。

2、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需要缴纳仲裁费用吗?

答: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不收取仲裁费,该费用由国家财政支出。

3、公司无故辞退我,公司需要赔偿多少?

答:赔偿两倍的经济补偿。

4、公司不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我可以告他吗?

答:可以,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并且需要给予劳动者两倍工资。

案例:

咨询:律师,公司一直拖欠我工资,但是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我能去申请劳动仲裁吗?

律师:当然可以啦。拖欠工资与不签劳动合同都是违法行为。你需要收集材料,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申请劳动仲裁,并要求相应赔偿。

咨询(一脸懵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两倍工资 。

所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不可怕,可怕的是你不知道这项法律规定。

总结:

公司有违法行为时,员工可以放心大胆地提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同时告诫公司:不要自作聪明,以为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可以逃避应尽的法律义务,大错特错,这样会付出更大的代价。公司有权利维护自己的利益,但是应当采取恰当的方式预防法律风险,而不是饮鸩止渴,自己去制造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