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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

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有哪些分类

发布时间:2020-04-16   浏览次数:1488

  在处理刑事诉讼案件的时候,法院要定罪的话,首先需要经过调查环节来收集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证据,只有证据确凿才能定案判刑。那么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有哪些分类?怎么收集刑事诉讼证据?收集刑事诉讼证据要注意什么?

  一、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有哪些分类

  1、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

  含义:原始证据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未经复制、转述的证据;

  传来证据是指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经过复制、转述的证据。

  2、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

  依据证据的证明作用是肯定还是否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将证据分为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

  凡是能够证明犯罪事实存在和犯罪行为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为的证据,是有罪证据;凡是能够否定犯罪事实存在,或者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是无罪证据。

  3、 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

  根据证据的表现形式不同,将证据分为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

  凡是表现为人的陈述,以言词为表现形式的证据,是言词证据;表现为物品和痕迹和以其内容具有证据价值的书面文件,即以实物作为表现形式的证据,是实物证据。

  4、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

  根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的不同,可以将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直接证据是能够单独地直接指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间接证据是不能单独地直接指明案件主要事实,需要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的证据。

  二、怎么收集刑事诉讼证据

  1、刑事诉讼中的收集证据,主要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其它有关司法机关为了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而采用各种方法和手段去发现与案件有关的材料和情况,并采用科学技术手段或笔录、绘图、摄影等方法加以提取、固定和妥善保存的活动。

  2、证据收集的主体是法律规定的。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机关、监狱、军队保卫部门有权收集证据,除此以外的其他机关无权收集证据。

  3、刑事证据的收集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方式与程序进行。虽然我国并未确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但是我国刑事诉讼法律中仍然是对非法取证作了禁止性的刚性规定,违反刑事诉讼法律规定非法收集证据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收集刑事诉讼证据要注意什么

  1、证据收集、固定应注意时间性;

  2、证据的调取手续要完备;

  3、注重对无罪证据的收集。

  刑事诉讼:根据诉讼的内容和形式不同,诉讼活动可以具体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部分。其中,刑事诉讼是指审判机关(人民法院)、检察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侦查机关(公安机关含国家机关等)在当事人以及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问题的诉讼活动。

  诉讼证据:是诉讼中用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或者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客观真实材料。 中国《刑事诉讼法》第42条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刑事诉讼法关于证据概念的规定具有代表性,对于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证据都是适用的。

  不管是证人证言还是视听资料,都必须是查证属实后才可以作为定案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