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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畏原创、尊重版权、尊重法律、尊重生效判决的权威,才是法治社会版权保护的正确“打开方式”

发布时间:2021-04-06   浏览次数:739

2020年的作风,就是不到后一刻,你都不知道还会发生什么。


赶在2020年的后一天,郭敬明和于正接连道歉。


先是12月31日零点整,郭敬明就当年小说《梦里花落知多少》抄袭庄羽的作品《圈里圈外》一事在微博上道歉。无独有偶,12月31日上午,于正发布微博就关于《宫锁连城》侵犯《梅花烙》版权一事,诚挚向琼瑶道歉。





这的确让人有些意外,毕竟郭敬明的道歉,整整迟了15年。而于正的歉,6年前也该道了!


这两波道歉瞬间引发全网热议。有网友如是说,“当年道歉会影响挣钱,今天不道歉会影响挣钱,就这么简单,都是账。”到底是良心发现,还是利益考量,我们不做任意揣测,但是,迟到的致歉掀起的关于原创、版权、抄袭等话题的热烈讨论,值得好好思量。


版权问题的确沉积已久,抄袭已经成为了文化行业的公害。包罗万象的网络世界中,版权侵权乱象更是层出不穷。从文学著作、影视作品、音乐作品、照片,到网络游戏、有声读物、短视频、网课、直播,当文化市场不断涌入新的元素,版权问题也引起了更大的关注。拿文学作品来说,近几年,《甄嬛传》《琅琊榜》《花千骨》等等几乎每一部走红的影视作品,都或多或少陷入过原著涉嫌抄袭侵权的风波之中。


保护版权,即是尊重知识的表现,也是保护创新的需要,更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科技进步的软实力。然而,“我辛苦种草,你免费放羊”这样的剽窃做法,不仅严重影响着个人创作者的热情,侵犯了著作权人的个人利益,更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挑战着法律的底线。甚至有人抄袭着别人的作品赚得盆满钵满,严重破坏了社会公平正义,给整个行业带来负面影响。迟来的道歉引发的讨论,是一堂版权保护普法课,让人们再次看到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复杂的、渐进的过程。





人人都是创作者的时代,加强版权保护,国家法律必须不断加码。版权即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现代社会发展中不可缺少的一种法律制度。近年来,从《“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等顶层设计陆续出台,到专门设立知识产权法院和知识产权法庭,我国版权保护与管理法治建设日益完善,行政管理和执法成果不断显现,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不断跃升,人们的版权保护和维权意识已经有了显著的提高。


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政策措施和有针对性的创新举措。2020年9月,“两高”联合频发新规,层层加码知识产权保护。2020年11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我国版权保护又迈出了关键一步。


除了法律打出组合拳,版权保护也离不开全行业、全社会的监督。2020年12月21日,111位编剧、导演、制片人、作家联合呼吁,严厉打击和惩处有抄袭剽窃违法行为的编剧、导演(于正、郭敬明),媒体平台应主动拒绝这些有劣迹且不加悔改的创作人。此后又有45人加入第二批联名签署名单,共计156人参与。其中一位编剧表示,一开始很多编剧都想出钱建立维权组织,公开信抵制就是为了阻止抄袭。


“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高质量发展,关系人民生活幸福,关系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关系国家安全。”知识产权保护,必须一直在路上。携手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引入行业监督和社会舆论,各种合力共同作用,在法律制度框架内进行多元协同治理,有利于建立版权保护长效化机制,传达健康的创作观,不给剽窃者任何粉饰“劣迹”的机会。


有人说,这声“对不起”虽迟了太久太久,但总是一个好的开始。


对迟来的道歉,接受吗?原谅吗?


说到底,歉虽道了,但剽窃绝不可取。作品的核心是原创,作品的好坏是能力,但抄袭是绝不能触碰的红线。道歉是认错,也是警钟,时刻提醒大家,敬畏原创、尊重版权、尊重法律、尊重生效判决的权威,才是法治社会版权保护的正确“打开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