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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

结婚了就没有了自己的个人财产了吗?

发布时间:2020-06-24   浏览次数:870

  很多当事人有个误区,可能也咨询了很多律师,以为结婚了没有自己的个人财产了。实际上,这是对婚姻法的一种误读。

  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以下财产属于一方所有,具体包括:

  ①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②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③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④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为个人财产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综上,结婚后是仍然存在个人财产的。

  还要补充一点,婚前财产并不会因为结婚而转化为婚内财产。比如我婚前我的银行卡上有10万元钱,婚后我一直没有使用,那么这10万元是属于个人财产的,如果你们离婚了,这10万元是不得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配的。

  同时,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婚内协议来约定取得的哪些收入是个人财产,哪些财产属于个人财产,这些都可以。所以,不要认为,结婚了,没有个人财产了。